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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5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 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 件照,jpg格式,像素宽*高比为384*512,文件大小30kb以下),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 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5年6月2日-9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报考阿克苏地区教师招聘岗位,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考 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 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3)在有效期内 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下载打印的《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表》;(7)本人档案(仅限历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 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询并打印 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 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10︰00-27日10︰00。

(三)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10︰00-12︰3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 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21个学科:汉语文、维语文、哈语文、蒙语文、柯语文、汉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 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专业测试分学科进行,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则,考查考生对报 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测试120分,综合知识测试30分。

4.试卷命制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除维语文、哈语文、蒙语文、柯语文试卷外,其他试卷均用汉语命制并要求用汉语答题。凡未按命题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排名和计算总成绩的依据。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7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4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26日

2.面试地点: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15年7月15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4)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2015年7月31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2015年8月3日-7日)

体 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 知)到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 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 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调剂(2015年8月9日-12日)

调 剂工作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 原则,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相同(相近)学科、相同授课语种的空缺岗位。服从调剂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选择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 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方有被调剂资格。被调剂的考生由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 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2015年8月14日-18日)

自治区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

(九)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2015年8月19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十)岗前培训(2015年8月23日-31日)

自治区教育厅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具体事项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地、州、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十一)报到(2015年9月1日-10日)

新 招聘教师凭《聘用报到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报到顺序:先到地、州、市教育局统一登记核实后,再赴所在县 (市、区)教育局报到,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赴招聘学校报到。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区)教育 局。

对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三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相关链接
2015上半年新疆高中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
2015上半年新疆高中教师招聘岗位
2015上半年新疆高中教师招聘监督和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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