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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0〕156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 社发〔2013〕14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决定实施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留疆战士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2.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均要求师范类专业(南疆三地州招聘岗位、医学类的康复类专业除外),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同时要求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 新疆少数民族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 MHK等级证书;

(2)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 师资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5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 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7.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岗位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 址:http://www.xjedu.gov.cn)、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xjrs.gov.cn)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5年5月20日16︰00-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 件照,jpg格式,像素宽*高比为384*512,文件大小30kb以下),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 校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5年6月2日-9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报考阿克苏地区启明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则必须到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 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 师资格证原件。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 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6)下载打印的《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7)本人档案 (仅限历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用准考证号码(12位)查 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若确无条件上网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申请领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 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10︰00-27 日10︰00。(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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