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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师办〔2018〕27号)及《关于教师资格证书换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教师办〔2018〕3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的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具体时间安排

(一)2018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10月15日;

(二)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0月20日;

(三)现场审核地点为伊吾县教育局人事室,联系人:陈新凤联系电话:6722756。

(四)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22日。

四、教师资格申请采取网上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登陆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

五、申请教师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一)新申请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通过网页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复印件;

4、由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贴有照片的体格检查表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8、一张一寸照片(与上传的照片必须同一底版)。

(二)更换证书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通过网页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原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换证时需调整任教学科的要提供在校的任课证明;

6、一张一寸照片(与上传的照片必须同一底版)。

每个申请人员的以上材料(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依序装订成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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